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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米是「區域經濟整合」?〈本篇報導由陳仁豪律師法律解說〉
新聞: 在520就職演說中,就「持續放寬兩岸交流」部分,陳水扁總統以「區域整合」是未來的趨勢,及以歐盟為例,暗示未來兩岸關係可能朝「區域整合的方向」前進。 而企業界對於未來兩岸關係可能朝「區域整合的方向」邁進,也表示歡迎與樂觀其成。 不過,究竟啥米是「區域經濟整合」? ◎所謂「區域經濟整合」,就是兩個以上的國家或政治實體共同組成一個集團,形成一個特殊的經濟實體,對內「減少或廢除彼此間的貿易障礙」,例如在該區域經濟內,或物的流通可能都不需要抽取關稅,那麼一個國家的人民,就可以很便宜的買到另一個國家所生產的東西了。 至於區域經濟對外則形成共同的貿易壁壘,例如當一個大國以外交經濟以手段要脅一個小國,開放農產品的進口,這個小國能會承受不住大國所施給的壓力而屈服,不過,如果這個小國和其他多個國家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團體,那麼可以跟大國談判的籌碼就增多了,甚至還可以反過來要脅大國。 ◎「區域經濟整合」可能的種類形式很多,如果畫成一條光譜線,從最鬆散到最密切,大致可以分做四類: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經濟同盟。 「自由貿易區」是最鬆散的「區域經濟整合」方式,例如1994年成立的北美貿易自由協定(NAFTA)即是,雖然區域經濟內的會員國彼此間的關稅或貿易障礙都完全除去,但對外仍是各行其事。 相反的,最密切的「區域經濟整合」方式是「經濟同盟」,如現在的歐盟就是,各會員國對內或對外的經濟政策幾乎一致,例如歐盟現在有相同的貨幣-歐元。 ◎就過去亞洲地區所曾提及的可能「區域經濟整合」方式有:大中華經濟共同體、東亞經濟共同體、東北亞經濟共同體、亞太經濟共同體,可惜的是,最後都無疾而終。 ◎在WTO杜哈回合談判結束後,區域經濟有更強烈的形成趨勢,未來有可能對台灣造成更大的貿易障礙,因此,兩岸如能暫棄政治歧異、儘速凝聚競爭力,或許還有與大國或其他區域經濟實體一較長短的機會,否則,未來兩岸的經濟優勢可能會被世界上其他國家所取代。 誠如一位企業家所言,英、德、法等歷史上曾為敵人的國家都可以組成歐盟,那麼,兩岸為何不可以如歐盟一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