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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PRO2有違法嗎?〈本篇報導由陳仁豪律師法律解說〉
新聞: 近來許多網友流傳最廣的網路短片,莫過於改編自無間道的CD-PRO2事件,短片中將無間道劇中帥氣的劉德華改名為「GY仁」,將電眼帥哥梁朝偉改名為「賭爛明」。 這網路短片是一位網友劉先生所改編,由於對白爆笑又符合劉德華與梁朝偉在無間道中的聲音表情,所以超級受網友們歡迎。 法律教室: 一般來說,劉先生這樣的改編行為當然違反著作權法,因為,即使他是非意圖營利,以改作之方式侵害電影公司視聽著作權,也是會造成電影公司相當大的損害,所以是構成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可能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劉先生的改編行為對於電影公司的著作財產權其實影響並不大,反而是對於電影無間道創作者的著作人格權造成侵害,因為本來帥氣又很酷的無間道電影,在劉先生改編後,每一個人看起來聽起來都變得庸俗,觀眾會對於無間道這部電影的評價變低,而這樣的侵害著作人格權的行為,著作權法第八十五條就有明文禁止,著作權人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順便說明者,劉先生這樣的行為,如果涉及商業競爭,刻意醜化他人著作,在國外會是不公平競爭法的問題,在國內則有可能涉及公平交易法。 著作權的規範從著作權人方面來想,是一種保護,但對於其他人而言,可能是阻斷了資訊流通及創作自由。 如果從鼓勵創作的觀點來看,對於電影公司最近對改編者劉先生提出警告,似乎有點小題大作,因為,CD-PRO2短片在網路上流傳後,非但沒有造成大家對於無間道有不好的印象,反而可能有更多人因此去看無間道這部電影。 而且,對於這種非惡意又令人莞爾的改編,電影公司應該一笑置之,對於社會多元文化發展也算是一種幫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