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法律專題
>
成功案例
回列表
發燒頭條
判決評析
成功案例
名詞解釋
租稅法規
法院文件解讀
【詐欺】自家門前遭詐騙 律師助我追款成功
郵局工作的王先生,在八月中旬欲離開郵局回家之時,忽有一位陳小姐前來向王先生推銷他們公司的健康食品,王先生在無法拒絕的情況下,遂與這位陳小姐前去購物車看貨品,陳小姐先問王先生是否有信用卡,若有配合銀行的信用卡即可換小禮品,陳小姐先行從王先生皮包中抽去信用卡,後王先生跟陳小姐交談後本身並無購買的意願,未料,該名售貨小姐竟跟王先生表示已幫忙刷卡,無法刷退必須明日等經理來公司才可刷退,令王先生錯愕不已。 翌日,另名售貨小姐撥電給王先生,說他先前購買的產品尚未付清尾款,仍欠六萬元,因此王先生馬上撥打電話給昨天洽談的陳小姐,陳小姐未說明原因僅推託說是公司作業疏失,並說要再送王先生小禮物彌補公司過失,王先生再度來到該公司,想要求該公司返還四萬元,該公司推拖陳小姐不在,其它小姐請王先生在拿出信用卡核對,未料又刷六萬元的款項後,該小姐竟然抱給王先生許多新的產品,並宣稱說不知道該服務人員與王先生之約定,王先生必須聯絡到該員才可處理。 王先生因工作繁忙,又一直聯絡不到該陳小姐,到第四天時遂自行發一存證信函給該健康食品公司,表明自己係為受騙的一方,希望能解除買賣契約,並要求退還所有的錢。則係在消費者保護法中規定之七日鑑賞期內,賣方應退貨款給買方,並取回原產品,而該公司再度約王先生見面,沒想到卻是要脅王先生一定要簽立一份和解書,聲明不退貨、退款,也放棄民、刑事的法律追訴權利。 王先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簽立和解書後,隨即向聯晟法網求救,希冀我們可以提供協助。經過李律師的研究後便發函,要求銀行不要給付價金給該健康食品公司,然銀行給的回覆說,該筆刷卡後的第二天即已請款成功,沒辦法請求返還刷卡金額了。 郵局工作的王先生,在八月中旬欲離開郵局回家之時,忽有一位陳小姐前來向王先生推銷他們公司的健康食品,王先生在無法拒絕的情況下,遂與這位陳小姐前去購物車看貨品,陳小姐先問王先生是否有信用卡,若有配合銀行的信用卡即可換小禮品,陳小姐先行從王先生皮包中抽去信用卡,後王先生跟陳小姐交談後本身並無購買的意願,未料,該名售貨小姐竟跟王先生表示已幫忙刷卡,無法刷退必須明日等經理來公司才可刷退,令王先生錯愕不已。 翌日,另名售貨小姐撥電給王先生,說他先前購買的產品尚未付清尾款,仍欠六萬元,因此王先生馬上撥打電話給昨天洽談的陳小姐,陳小姐未說明原因僅推託說是公司作業疏失,並說要再送王先生小禮物彌補公司過失,王先生再度來到該公司,想要求該公司返還四萬元,該公司推拖陳小姐不在,其它小姐請王先生在拿出信用卡核對,未料又刷六萬元的款項後,該小姐竟然抱給王先生許多新的產品,並宣稱說不知道該服務人員與王先生之約定,王先生必須聯絡到該員才可處理。 王先生因工作繁忙,又一直聯絡不到該陳小姐,到第四天時遂自行發一存證信函給該健康食品公司,表明自己係為受騙的一方,希望能解除買賣契約,並要求退還所有的錢。則係在消費者保護法中規定之七日鑑賞期內,賣方應退貨款給買方,並取回原產品,而該公司再度約王先生見面,沒想到卻是要脅王先生一定要簽立一份和解書,聲明不退貨、退款,也放棄民、刑事的法律追訴權利。 王先生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簽立和解書後,隨即向聯晟法網求救,希冀我們可以提供協助。經過李律師的研究後便發函,要求銀行不要給付價金給該健康食品公司,然銀行給的回覆說,該筆刷卡後的第二天即已請款成功,沒辦法請求返還刷卡金額了。 在得知這種情形後,王先生立即委託李律師全權幫忙,李律師在得知這個消息後,立即幫王先生出一份民事起訴狀,要告該健康食品公司,其中並聲明王先生早就發出存證信函給該公司要求解約,雙方間的買賣契約早就不存在。嗣後該公司要求王先生簽的和解書亦無其效力存在,何來和解之處? 在將起訴狀送至法院後,該健康食品公司隨即請人要求進行和解。未料到該健康食品公司並沒有誠意想要解決事端,僅想要敷衍了事罷了,然而李律師亦不會輕易放過該公司,全由他們亂開條件,在我們的堅持下,該公司僅得依據我們事務所所開出的條件,來達成和解。 得知可以拿回價金的王先生欣喜不已,因為這也是他辛苦工作所得,能透過律師的幫忙下拿到自己所失去的,真不知該如何感激我們才好,僅是一直向我們道謝,感激我們律師及事務所的大力幫忙。
發佈日期:2009-07-02
延伸閱讀:
【公司/侵占】董事清白終獲肯定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