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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男友同居,分手後我把我的東西拿走,他卻堅稱我偷竊…

  兩人世界甜甜蜜蜜,但是如何有智慧的分手是最困難的一道課題,尤其是同居的雙方,平常「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到了分開的時候要明算帳,這時候最好將所有物品拍照存證,拿走了哪些屬於自己的東西也要列一張清單,並於正式遷出時寄一張存證信函給對方以玆證明,以確保雙方法律關係清楚,也可免於日後被控偷竊罪。
  如果已經發生有爭執的情形,你的另一半指控你偷了他東西,他必須負舉證責任,必須證明被竊之物品的所有權屬於他,還必須提出你偷竊的證據,所以如果你真的問心無愧沒有偷,那麼不必太擔心,如果他提不出相關證據,他的告訴很有可能會不成立的。
  基本上這樣的男人很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