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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戲中遭人辱罵不堪入耳之字眼, 有法可辦嗎?

 許多線上遊戲的訊息是公開的,若在公開的遊戲中或他人可以瀏覽的遊戲介面辱罵他人,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罪的規定,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而線上遊戲並未限制參加遊戲者的身分及資格,只要購買軟體或點數皆可上線觀賞及遊玩,因此屬於公開的、他人得以共見共聞的場合,不論實際看到的人數有幾人或是否為特定人,只要是在這樣一個公共論壇發表侮辱他人的言論,就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至於何種內容的言論才符合侮辱的構成要件,這必須由法官依當時的情形、兩人之間的關係等各種情況作認定,因此,若是在遊戲中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可將頁面存檔當證據,以便將來若要提起訴訟時可當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