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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不知收受毒品郵件 七旬老婦險判極刑
案件類型 原可能判決結果 委任判決結果
煙毒案 死刑、無期徒刑 無罪
 阿玉是一位獨居在鄉下祖厝的老人家,兒女都已長大成人外出謀生,只留下阿玉婆婆每天日出而做、日落而息,過著平淡的生活,但是,某一天一個包裹,卻打亂了阿玉婆婆原有的寧靜。
 這天,郵差寄來一個包裹,阿玉依照郵差的指示拿了印章蓋章簽收,不久,家中忽然來了大批情治人員進行搜索,赫然發現先前簽收包裹竟然是一級毒品海洛因,阿玉當場被收押,且
依運輸毒品罪刑起訴,期間雖然阿玉的晚輩奔波營救,但仍在一二審被判重罪,處以無期徒刑。
 以阿玉70歲高齡被處以無期徒刑,無異宣告剩下的人生皆須在牢裡度過,這個判決結果讓阿玉及子孫無法接受。在聯晟法律事務所接下此次委任後,經由律師為之提起非常上訴,為她將案件中不明的疑點整理在上訴狀內,其中最關鍵的幾點包括:
一、包裹未立即拆封
 被告收受包裹後未立即拆封,而由情治人員會同拆封,果被告有運輸毒品之犯意理應立即拆封,或將之隱藏始符常情,由此可認被告不知包裹之寄件人及內容。
二、電話監聽證據模糊
 法務部調查局監聽被告家中電話,雖聽到被告有與一名男子對話提及「前天晚上寄到這裡的…」,但通話內容未盡詳細,且聲音模糊無從鑑定為被告之聲音,並且未發現任何其他線索足認被告有共同運輸毒品之犯行。
三、被告不適用於測謊技術
 被告對於測謊結果呈現情緒波動之反應,實係因其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一般而言,血液循環疾病危害健康至鉅,由以面對治安機關調查時強大心理壓力下,依美國測謊法之規定,受測者持有心理、生理醫師之書面診斷證明,可免除測試。
 經由律師群審慎處理,阿玉在最高法院獲得原審判決發回更審的勝訴判決,並接著在高等法院的重審結果獲得無罪判決。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件說明中,名稱皆為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