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生活法律 >信用(現金)卡
卡債可以協商 機制由一變三

記者孫中英、賴昭穎∕台北報導

因應卡債危機,金管會擴大債務協商管道。金管會還說,債務人還清欠下的卡債後,六個月後就可信用重建,「重新做人」。

金管會昨天宣布,卡債協商機制「由一變三」,青輔會的輔導諮詢專線將只做「心理輔導」,銀行公會和台新、中國信託、玉山、萬泰、聯邦、國泰世華、中華、大眾等8家發卡行負責建立「協商平台」,這8家銀行還要開放專線做個人債務協商窗口。這項新機制最快下周就可上路。

金管會委員林忠正說,很多消費者誤以為打電話找青輔會或銀行公會,「錢就不用還」,但其實透過這些管道卡債還是要還,而且個人信用將在還清卡債後6個月後重建。

金管會銀行局組長林棟樑解釋,目前聯徵中心的黑名單年限,已從過去的3年減為6個月,也就是說,卡爆族如果與銀行談妥還債方案,在還清債務後的6個月後,銀行就不能將該名消費者的名單再顯示,必須停止掛黑名單,但聯徵中心還是會保留持卡人這筆「黑資料」,在內部儲存。

另外,目前卡債到底嚴不嚴重?林忠正說,根據各銀行申報授信資料,到今年8月底為止,信用卡、現金卡加無擔保放款「逾三個月以上沒繳款」全台灣共有40萬人。

根據聯徵中心數據,到今年9月底為止,全台灣信用卡總歸戶後目前約977萬戶,被強制停卡人數約11萬人。林忠正說,因為發卡規模擴大,每年被強制停卡人數都不斷成長,民國90年只有8萬多人,但過去5年已經有50萬人次以上被強制停卡,信用破產。

林忠正還解釋,青輔會和張老師的諮詢專線,還是只針對30歲以下的年輕人,而且僅具「輔導功能」;但銀行公會與八大銀行的協商平台都沒有30歲上下的年齡限制。也就是說,不管消費者年紀多大,只要欠下銀行債務、周轉不過來,都找銀行談或藉由律師幫忙找銀行協商。至於30歲以下的欠債人,需要輔導,可直接找青輔會。

【2005/11/0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