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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可以繳稅?

※現金:
 請填妥自行繳納稅額繳款書,向經收稅款公庫或臨時附設於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的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後,將繳款書證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繳稅取款委託書:
 利用本人、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的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的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的新台幣存款帳戶辦理,請依式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非金融機構取款條)並蓋妥存款印鑑章,以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5月31日)或依法展延結算申報截止日為提款日,並預留存款以備提兌。但採用網際網路申報者,僅限以本人或配偶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轉帳繳納稅款。採用網際網路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者,免填寫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一般書面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最後都會附上繳稅取款委託書,請你填入欲扣款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國稅局將於特定的時間到你指定的帳戶進行扣款。 若你使用二維條碼報稅程式,在程式自動計算出你的應繳稅額後,如同書面申報書你可以選擇繳稅取款委託書,輸入帳戶資料,列印申報書後郵寄申報,即可在特定時間自動扣款。
※ATM轉帳繳稅:
 納稅義務人請於繳款期限內,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提款機)操作。步驟請您直接到本局首頁/稅務訊息/新興作業/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簡介查看。
※電子錢包:
 採用網際網路申報者,可利用本人或他人的金融機構電子錢包以網際網路繳納稅款。為保障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必須先到銀行申請辦理網路繳稅作業的電子錢包,然後才可以使用財政部的網路繳稅,相關訊息請詳財金資訊公司網際網路繳稅作業。
※信用卡:
 今年最in的繳稅方法就是利用信用卡繳納,不但多家銀行免收手續費,還可以快速紅利積點,詳情請閱信用卡繳稅須知。
※支票:
 應檢附填妥並已向金融機構提出票據交換的繳款書(如支票發票人非納稅義務人時,納稅義務人本人應於支票背面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