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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滲入,婚友社防不勝防〈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聞:   日前警方接獲多起婚友社成為詐騙集團尋找單身肥羊下手的案例。婚友社業者感慨指出,由於婚友社無法對會員進行有效的徵信與篩選,容易輕易被詐騙集團滲入;加上不少黑心業者唯利是圖,只求廣招會員大賺會費,給了有心人士可乘之機,才使正派婚友社被汙名化。   坊間的婚友社素質良莠不齊,收費的標準也不一,以合法的婚友社為例,入會的基本收費約在一萬元左右,再由業者安排參加各項國內外活動或一對一等排約行程,活動及排約的花費另計,至於以婚友介紹中心、推廣協會等各種名義存在、未立案的婚友社有些其實是色情交易的介紹站,與應召站、跑單幫應召女子合作,專門替上門尋求婚友或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會員媒介色情交易,除了有會員費可收外,還可從中賺取高額的佣金,吸引不少性好「一夜情」的男子加入會員。   由於會員素質無從管制,即使合法的婚友社有時也難擋詐騙集團入侵。如成立十二年的「佳緣」婚友社,日前也傳出陳姓、林姓兩名女會員聯手詐騙一名退伍軍人百餘萬元。該社事後無奈地指出,在有心人士滲透下,婚友社也防不勝防。 法律教室:   隨著人們生活因科技而方便、進步的同時,犯罪手法也早已悄悄的演進,最近社會重大案件中,有很多都是詐欺犯罪,利用人們貪圖小便宜的心理,誘使其上當而交付金錢。到底那些業者有無觸犯詐欺罪呢?按[$300366$]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之要件: 一、要有不法所有意圖。 二、要使用詐術。 三、被害者要陷於錯誤而相信詐術。 四、被害者要相信詐術而交付金錢。 以上要件之間要有因果關係,缺一者則不成立詐欺罪。所以不論是以何種工具、方式,只要做出上述詐欺罪要件之行為,就觸犯詐欺罪。但是受害者所受到的損失是無法估計的,與其事後再來彌補,不如事先預防,了解詐騙集團之詐騙手法,防範於未然,降低被騙的風險才是最重要的。   坊間正派經的婚友社難找,單身民眾建議應慎選注意首次接待者的態度,如果只是一味的強迫入會、繳錢,這種婚友社不去也罷。如果業者以「免費」為號召,那民眾更要提高警覺,小心這些業者又巧立名目,收取所謂的「活動費」、「建檔費」或「課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