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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之家判決:以法律作為社會問題解決工具的貧乏
戴呈軒 (2007/08/07) 文章出處:闇世界
經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興趣: 籃球、閱讀、游泳、購物
  衛道人士是整個問題中,收益未必最大,但是付出成本絕對最小,穩賺不賠的一群投機份子,他們不用住在愛滋病患的社區裡承擔房價狂跌的風險,更不會有小孩是否會被愛滋病患感染的擔心,唯一要做的只有對於一些不攸關自己利益的問題空談…
  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據新施行的法律,
認定對愛滋病患者的安養、居住不得有歧視
,改判關愛之家不用搬,全案定讞。
  高院根據立法院增訂有關愛滋病患者權
益的新法,認定再興社區不得單純以住戶是
愛滋病患為由,要求這些人遷離。判決中強
調,愛滋病患不論是由民間團體收容,或由
公、私立安養機構予以安養,均不得予以歧
視或拒絕。
  當然,憲法規定了人民生而平等,每個
人都可以享有法律地位上平等之權利,然而
AIDS
當大家把焦點放在愛滋病患的人權尊重上,可否有人看到了這分判決背後的意義:社會價值
觀對於人民認知的影響、相對於弱勢團體的住戶人權以及單純以法律作為社會問題解決工具
的貧乏。
  我們對於一些事實的認知,並不僅止於理性而已,還包含了我們習以為常的社會價值背
景作為基礎。如同當普遍大眾皆在預言,往後的世界,中文與英文一樣是國際必備的主流語
言,大部分的台灣人,也就是擁有聽說讀寫中文能力的人,看到能夠說一口流利英文的外國
人或台灣人,臉上還是會浮現艷羨的神色,我們能夠說:其實英文的難度高過中文嗎?或是
英文價值高過中文嗎?我想答案都是未必,但我們的價值觀卻在無形之中,影響了我們對於
理性的判斷。也因此,或許對於生物學家、醫生來說,只要不交換體液,愛滋病患的危險性
甚至小於一個新興的流行性感冒;然而一般民眾對於愛滋病患的觀感,卻與之大相逕庭,社
會價值觀深植你我的心中,影響著我們的選擇與行為,即使如我,大學主修生物,現今剛踏
入科技法律的研究領域,要我和愛滋病患同處於一個屋簷下,雖然根據我所學的知識,我明
知除了吸毒的愛滋病患具有高度危險性外,我的生活其實是安全的,說實在,我也是千百個
不願意我的住家附近住了一群愛滋病患。

AIDS
  姑且不談愛滋病患對於生活中所間接提高的風險
,混合了社會價值觀,再從成本的角度作為出發點,
住戶首要在意的,絕對是下跌到谷底的房價。在現今
的社會中,房子不再是大家賴以為家的軀殼,更是投
資理財的工具,基於人類理性自利思考的角度,誰會
願意讓自己的財產從有到無,讓老婆小孩處於一個滿
是愛滋病患的社區?如同我之前寫過的文章-沒有切
身之痛的衛道人士,衛道人士是整個問題中,收益未必最大,但是付出成本絕對最小,穩賺
不賠的一群投機份子,他們不用住在愛滋病患的社區裡承擔房價狂跌的風險,更不會有小孩
是否會被愛滋病患感染的擔心,唯一要做的只有對於一些不攸關自己利益的問題空談,如果
你曾經對於愛滋病患人權遭到住戶歧視感到憤怒,姑且不管你有多少支持愛滋病患人權的理
由,如果今天這些事情的影響,是直接衝擊到你的生活,甚至是你的身家財產,你是否還能
夠以一個衛道人士的角度,來堅守對於愛滋病患人權被歧視所引發的效應?

  這份判決其實是政府將社會全體的責任強加於這
些敗訴的住戶肩膀上,強迫他們去承擔整個社會共同
的問題,政府不應該只是在問題發生的時候,才用法
律強制去解決,讓整個社會普遍存在著頭痛醫頭、腳
痛醫腳的治標現象,我們是不是更該教育整體社會去
改變對於愛滋病患的認知?而對於判決敗訴,道義上
也輸得一敗塗地的住戶,我們的國家與社會是否能夠
投注更多的關注以及資源去協助他們承擔的能力,而非一味自私自利、事不關己地指責與批
評?
  觀察與思考問題的時候,法理情缺一不可,當你心中有了偏頗,就容易被偏見遮蔽了理
性的眼睛。

文章出處:闇世界
作  者:戴呈軒 (200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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