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法律專題 >發燒頭條
班主任援交被逮〈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曾任任職於知名補習班的班主任許x誠,在幾天利用休息時間,上網至著名的成人聊天室中,以4千元代價援交一名暱稱「巧珊」,雙方經過多次的交談後,決定約出來交易,時間地點確定後,許老師準時赴約,不料「巧珊」竟是三峽警備隊女警察,就馬上以現行犯當場將為人師表的許男逮捕。   女警員在案後笑道表示,他們對話內容,很辛辣並且很有色情的意味,其中談論中,還以「口以嗎」不斷詢問「巧珊」,不知道「4張你願意嗎?」,許老師他怕自己被騙,在網路上就直接瞭解女網友的身高、學歷、身材等基本資料,更辣的話,還要問清楚「罩杯是?」「你唸什麼學校?」等等,女警為了辦案,只能配合對方,以「口以嗎」等露骨的方式回應。   雙方在約定時間及其地點見面後,許嫌到了現場後相當心急,並且還撥電催促「巧珊」快一點。不料,許嫌滿心期待卻是警方當場逮捕,在偵訊過,許男不認罪的表示,他之前任是職專在研究所升學的知名補習班班主任,並認識許多學生,同時辯稱,「巧珊」是很早之前就認識的學生,於是才會連絡碰面等。警方也很妙的譏諷表示:「班主任與學生外出,怎麼問學生罩杯?並告知會給4千元同時要性交易等訊息。」 法律教室:   在網路無國界的時代,已經出現許多新的潮流,同時也帶來許多弊端,有關警方近來查緝許多在網路上從事性交易的「茶行」,其中是否有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防治條例等規定,一直受到爭議的兒少條例部份,仍有[$3926514$]大法官會議解釋第623號的評論關於[$301869$]同法第29條之規定,所觸犯的要件及其立法理由等。然而,有關上述新聞的爭議點,在於該名老師表示他與「巧珊」這名學生是久未連絡而己,怎麼可說他與對方是違反上述法條呢?同時還表示他確時有一名學生的名字是與警方用的相同,但讓他啞口無言的是,「老師約學生外出敘舊,怎麼會問學生的內衣是幾罩杯的呢?並有性交易訊息4千的訊息。」,惟是否可以將依上述所提到的訊息,認定為性交易呢?或者,就事實面的部份,是否有使青少年或兒童為性交易的不法的訊息呢?也由於警方現在如此的掃蕩兒少案件,讓許不懂法律,又好奇的民眾,在莫名其妙情形下,觸犯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