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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

一般我們常聽到的是訴訟案件進行中,如何怎樣之類的話;但是我們也常聽到「假扣押」、「支付命令」的法律專有名詞,這些就是屬於非訟事件。簡言之,非訟事件就是在處理人民私法上的權益,因其不具訟爭性,法律上之權益關係明確,故不須透過訴訟的進行及法官審理,以書面送審其處分以法官之裁定行之【參照非訟事件法第三十六條】,僅屬立法之便宜措施謂「非訟事件」。
  非訟事件所涵蓋範圍甚廣,有分廣義的及狹義的非訟事件,敘述如下:
一、廣義的非訟事件:
  舉凡縣市政府之商業登記,及地政事務所之土地登記,包括行政機關處理私權的非訟事件,另外亦包含在其他法律的非訟化程序,如:民事訴訟法的督促程序、宣告禁治產程序、與強制執行程序等,均屬之。
二、狹義的非訟事件:
  而狹義之非訟事件則指法院處理無爭訟性質之事件,其適用之法律,包括非訟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提存法公證法等。
  依據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非訟事件,則分為「民事非訟事件」及「商事非訟事件」:
(一)、民事非訟事件
    (1)登記事件
    (2)財產管理事件
      (3)法人之監督及維護事件
    (4)出版、拍賣及證書保存事件
      (5)監護及收養事件
    (6)繼承事件 
(二)、商事非訟事件
    (1)公司事件
      (2)海商事件
     (3)票據事件
  現行的非訟事件法實施至今,已經超過三十年,歷經數次的修正,而今社會型態的變遷且大幅轉型之下,人際關係也日益複雜,包括強制執行、扶養與繼承權等非訟事件,已由對立的訴訟紛爭類型,改由非訟程序處理,講求訴訟經濟效益。已由法案中規定,將強化非訟法院的職權,增設家事非訟事件專章,強化兒童.少年,婦女與家庭有關非訟事件的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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