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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息十分 借了到死還不完

新  聞:
  全球經濟不景氣台灣也受到波及,也影響到國內各行各業人士。手頭不方便,想向銀行借錢門檻設定卻是難上加難,於是轉向地下錢莊融資借錢。業者為了賺取暴利,在借貸金額操弄數字遊戲標榜「當日放款」趁人急需用錢情況下, 沒有仔細盤算遽然簽下本票。
  據了解,業者的「月息十分」,實際上是「月息,每十天十分」,譬如借兩萬元,是「每十天」非「每月」須還兩千元。而且不管利息放幾分,一律都是以天期算,業者多以七天、十天、十五天居多,利息加上複利下來一定壓垮債務人。地下錢莊討債手法是令人不敢恭維,方式有:噴漆、舉牌、電話騷擾、站崗等外,還會用三秒膠將門孔封死,甚至放蛇。若借貸者當期無法還出利息,會被迫簽下與本金同額的本票,不但欠債金額加倍,下期起利息更加倍計算。另外也有公司周轉不靈向地下錢莊告貸,卻是雪上加霜導致公司關門大吉。

法律教室:
  依民法第205條最高利率限制為週年利率百分之二十,超過的部分債權人是無權請求的。雖然於法律上是無依據請求,但是常見業者的借貸利率是月息十分;實則不然,以十天為一單位計算,例如借10萬元,10天到期要繳利息1仟元,但是一開始借的時候,業者都是先扣除利息1仟元,真正到借貸人手上才9仟元。一但繳不出利息的話,當初的小額借貸,則會利滾利使債務人負上巨額債務。此行為涉及觸犯刑法第344條重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