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認為這件事公平嗎?我已經找記者、找民代、為什麼沒有人可以幫我……」我可以感受那婦人的憤怒、焦急與無助。另一通電話,是寫狀紙給對方「喔!告訴狀、律師有沒有範本或類似的狀紙給我參考,還是沒關係律師你唸我聽著照樣寫,律師……」 又響來另一通電話,律師:「這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我當然知道所以才想找懂法律的你們看看有沒有解套的方法。」 又再響起另一通電話,「律師我這個事情到底會不會贏?有沒有勝算?贏的機率有幾成?我提醒對方律師不是算命師,更不是神無法完全將真相還原給法官看,僅能就證據去評估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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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認為這件事公平嗎?我已經找記者、找民代、為什麼沒有人可以幫我……」我可以感受那婦人的憤怒、焦急與無助。
我並沒有馬上表明出我是律師的身份只是像一般民眾一樣,點點頭示意了解,到了警局員警開口便說:「車禍糾紛你們看要不要自己先喬一喬,沒受傷的就賠有受傷」,這時我先慰問對方傷勢再問對方機車損傷程度,我也不想浪費時間就向對方表示願意賠償六千,對方父親一開口便索價兩萬,我觀察了一下陌生的年輕男子並無明顯的皮外傷,且尚無馬上就醫的情況,況且機車也只是車殼輕微磨損,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員警開口說話了,姑且稱他胖學長:「快!快!你們是講完了沒,該賠人家的就賠一賠,不然就做筆錄了」胖學長指示學弟過來帶我去做筆錄,接著我看到胖學長跟對方父親交頭接耳,由於距離實在離我有點遠我僅依稀聽到:「沒問題,了解。」無法確定他們在說什麼。
時間飛快轉眼間調解的日子來臨,我與我的保險員阿良來到XX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對方與對方父親也早早到場,雙方與調解委員寒暄過後便開始進入正題,阿良先表明身份,緊接著請對方提出請求賠償的證明,「十七萬多…」阿良喊著,委員順手把該份資料拿過去看,委員:「張先生,你這…是怎麼算出來的…可不可以讓我了解一下」
我一如往常在法院開庭,只不過這次開的是自己的庭,兩位檢察官(過失傷害和公然侮辱)都要求我們和解,也都向對方開示這種小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當然對方認為是司法勾結,對方從十七萬一路降到二萬,並自己打電話給予阿良說兩萬元他可以接受,不久他的孩子被依公然侮辱起訴和判刑,而我過失傷害的案件也還在地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