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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線路況─【超車】
 車輛以同一方向行進時,前行車優先通行,也就是說後方車輛欲超前行車時,必須確定為適合的路況,並以鳴喇叭二單響或彎換光一次,告知前行車,待前行以手勢及右方向燈同意允讓,始得超車。
【超車不當罰鍰】
違規事項 罰鍰金額
‧在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道路修理路段、市區交通頻繁處所超車者。 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在學校、醫院附近超車者。
‧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或標線處所、地段超車者。
‧前行車有兩輛以上連貫而超車者。
‧從前行車右側超車者。
‧未獲前行車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未保持適當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而強行超車者。
‧對向有來車交會而超車者。
‧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者。 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
產物保險肇事處理原則
‧超車不當及變換車道肇事者,負完全責任。
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七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