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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經過 】 胖虎起訴主張:胖虎為「祭祀公業哆啦」之派下員,胖虎為了改選管理委員,於是召開臨時派下員大會,但當天出席人數未達派下全員二分之一以上,因此流會,胖虎乃依照祭祀公業條例第32條、第33條,徵得過半派下員同意選任胖虎等7人為管理委員之同意書,再由全體管理委員一致推選胖虎為管理人(即主任委員),胖虎向兩津區公所申請備查,遭兩津區公所駁回,胖虎不服,因此向法院提告。兩津區公所則將全案委託許盟志律師、韓忞璁律師處理。 【 答辯重點 】 律師提出了下列勝訴關鍵主張:
【 案件結果 】 法院認同許盟志律師、韓忞璁律師所提出之主張,因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件說明中,名稱皆為假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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