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結果: |
被告當庭主動提出和解,並作成和解筆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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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律師: |
許盟志律師、林俊賢律師、韓忞璁律師 律師服務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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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經過 】
靜香產後欲恢復身材,希冀藉由雷射溶脂來消除腹部脂肪達成緊實肌膚之目的,遂向兩津診所尋求醫療美容專業幫助,經兩津診所安排由胖虎為靜香施做手術。未料嗣後竟變成永久性之黑色素沉澱、疤痕,並造成腹部凹凸不平嚴重沾黏、皮膚組織壞死纖維化等嚴重後遺症,靜香遂申請醫療糾紛調解,但因兩津診所人員當日未出席而調處結果不成立,靜香不得已只能提起本件訴訟。
【 主張重點 】
許盟志律師、林俊賢律師、韓忞璁律師在檢視過本案一切卷證資料後主張:
- 靜香確實留有腹部不平整沾黏、皮膚外觀不平整、皮膚組織纖維化等無法自然回復之症狀。
- 關於胖虎、兩津診所辯稱不平整發生之原因,可能為靜香另尋其他治療或施以外力入侵所述所導致云云,此一抗辯顯然係有利於胖虎、兩津診所之事實,依法自應由胖虎、兩津診所就該事實負擔舉證責任。且靜香遺留有腹部不平整沾黏、皮膚外觀不平整、皮膚組織纖維化等無法自然回復之症狀,確實係肇因於胖虎、兩津診所該次腹部雷射溶脂手術,兩者間有因果關係,此有鑑定報告可茲為證。
- 關於手術同意書,其上均未明確記載手術可能引發之風險,且經檢視診所病歷記載,並無書面記錄有告知可能的風險。況且胖虎連系爭雷射溶脂機器之溫度以及操作都不清楚,竟仍為靜香實施雷射溶脂手術,顯然違反醫療常規而有過失,更遑論其有善盡告知義務。
【 案件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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