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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醫美糾紛,律師協助求償〈解說:韓忞璁律師〉
編號日期: NO:225/2016年2月23日
委託人: 靜香(原告)
相對人: 胖虎、兩津診所(被告)
案件類型: 損害賠償               相關成功案例
判決結果: 被告當庭主動提出和解,並作成和解筆錄。
辦理律師: 許盟志律師、林俊賢律師、韓忞璁律師 律師服務團隊
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靜香產後欲恢復身材,希冀藉由雷射溶脂來消除腹部脂肪達成緊實肌膚之目的,遂向兩津診所尋求醫療美容專業幫助,經兩津診所安排由胖虎為靜香施做手術。未料嗣後竟變成永久性之黑色素沉澱、疤痕,並造成腹部凹凸不平嚴重沾黏、皮膚組織壞死纖維化等嚴重後遺症,靜香遂申請醫療糾紛調解,但因兩津診所人員當日未出席而調處結果不成立,靜香不得已只能提起本件訴訟。

【 主張重點 】

  許盟志律師林俊賢律師韓忞璁律師在檢視過本案一切卷證資料後主張:
  1. 靜香確實留有腹部不平整沾黏、皮膚外觀不平整、皮膚組織纖維化等無法自然回復之症狀。

  2. 關於胖虎、兩津診所辯稱不平整發生之原因,可能為靜香另尋其他治療或施以外力入侵所述所導致云云,此一抗辯顯然係有利於胖虎、兩津診所之事實,依法自應由胖虎、兩津診所就該事實負擔舉證責任。且靜香遺留有腹部不平整沾黏、皮膚外觀不平整、皮膚組織纖維化等無法自然回復之症狀,確實係肇因於胖虎、兩津診所該次腹部雷射溶脂手術,兩者間有因果關係,此有鑑定報告可茲為證。

  3. 關於手術同意書,其上均未明確記載手術可能引發之風險,且經檢視診所病歷記載,並無書面記錄有告知可能的風險。況且胖虎連系爭雷射溶脂機器之溫度以及操作都不清楚,竟仍為靜香實施雷射溶脂手術,顯然違反醫療常規而有過失,更遑論其有善盡告知義務。

【 案件結果 】

  此案經聯晟法網許盟志律師林俊賢律師,及韓忞璁律師細心查找醫學知識與積極爭取證物資料,被告當庭主動提出和解,並作成和解筆錄。

※為維護當事人隱私,案件說明中,名稱皆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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