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入
法律知識庫
>
智慧財產權
>
著作權
回列表
專利
商標
著作權
老闆〈公司〉與其員工〈受僱人〉誰是著作人?
按
「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僱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僱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契約。」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著有明文。準此,著作如係受僱人在職務上所完成者,經公司與其受僱者在著作完成前以契約約定以公司為著作人,則公司依第十條規定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此與著作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著作人格權不得讓與之情形無涉。
發佈日期:2005-04-26
延伸閱讀:
販售國外著作者,注意710大限
|
部落格
|
隱私權政策
|
著作權聲明
|
全台事務所資訊
本網站為聯晟法律事務所之提供相關訊息及聯絡,不得視為聯晟法律事務所已為要約或承諾。
COPYRIGHT© 2002 版權所有 聯晟法律事務所│ 網頁設計
i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