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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荷包失血,別再亂丟垃圾! 〈解說:楊廣明律師〉

新聞:
  春節連續假期,多數民眾選擇開車出遊。有部分用路人,朝車外亂丟垃圾,不但破壞環境,也有可能被環保單位的稽查車錄影存証,到時候,少則1千2百元、最高6千元的罰單,要讓沒公德心的人「吃不完兜著走」!

  宜蘭縣環保局指出,為了維護道路整潔,環保單位加強取締在道路上亂丟垃圾、煙蒂和檳榔渣的不當行為。除了重金添購車上錄影設備、加強捕捉違法畫面外,最近更發動各鄉鎮市清潔隊員和民眾,以每件1千2百元的獎金,鼓勵全民當狗仔,看到駕駛人亂丟垃圾,趕快拍下照片拿檢舉獎金,去年一年內就告發上百件,取締不手軟,違規者,依法處新台幣1千2百元至6千元罰款。

法律教室:
  許多民眾外出遊玩,除了留下歡樂的回憶外,也留下滿地的垃圾,這樣的習慣常常破壞環境,也造成別人的困擾,環保局現在開始力行舉發以及罰款,相信可以讓部分沒有公德心的人得到教訓並達到改善環境之功效。

  依我國廢棄物清理法廿七條第一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二、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四、自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搜揀經廢棄之物。但搜揀依第五條第六項所定回收項目之一般廢棄物,不在此限。 五、拋置熱灰燼、危險化學物品或爆炸性物品於廢棄物貯存設備。 六、棄置動物屍體於廢棄物貯存設備以外處所。 七、隨地便溺。 八、於水溝棄置雜物。 九、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若有違反的情形可依[$918245$]廢棄物清理法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一、不依第十一條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清除一般廢棄物。 二、違反第十二條之規定。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