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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頻噪音列入噪音檢舉對象

 何謂低頻噪音?如果家中有裝家庭影音劇院的,其中一個喇叭負責重低音,那種沒有明顯聲波,但聽來卻讓人感到暈眩的壓迫感,就是所謂的低頻聲。低頻噪音對生理雖無明顯直接影響,但對人體會產生壓迫感,影響睡眠品質及心理,甚至可能導致神經衰弱、憂鬱症等,對年紀較大者更容易產生影響。
 2005年7月1日起,營業場所產生之低頻噪音,經檢舉後檢測結果確定,將罰三千至三萬不等的罰金,視情節輕重還可強制歇業。冷卻水塔、抽排風機、空調系統等設施未做噪音改善者,要小心成為民眾的檢舉目標了。
 以往噪音取締範圍,並不包括低頻部分,但因每年環保署接獲之噪音陳情案件3萬餘件,其中營業場所、娛樂場所噪音陳情案件就高達1/3,而地方環保局受理此類陳情案件時,往往因場所主要音源來自冷卻水塔、空調系統、抽排風機等設施所產生的低頻噪音,所測得的噪音量雖符合現行管制值,然陳情人卻仍舊感覺十分嘈雜,對處理的結果不滿意,致造成一再陳情的情形,為改善此情形,環保署特將低頻噪音納入管制。至於低頻噪音的管制標準,規定營業及娛樂場所的低頻噪音最高不得超過四十分貝;至於住宅區雖未列入公告管制,但各地方環保局仍可比照相關標準,自行公告項目取締。目前此取締項目以於各縣市完成相關程序,民眾只要遇有低頻噪音的困擾,都可撥打公害陳情專線檢舉。
 接獲檢舉後,各地環保稽查人員將會依民眾指定的時段及地點進行一般噪音及低頻噪音的量測,只要任何一種噪音檢測不符管制標準,都將處以三千元至三萬元不等的罰鍰,甚至可強制予以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環保署並呼籲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的業者,把握最後幾天趕快進行低頻噪音設施的檢修或汰舊換新,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