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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討債〈解說:張國隆律師〉
新聞:  民眾常手機簡訊接獲催款、信用卡消費等之詐騙訊息,經相關單位大力宣導後,大都已有警戒心,為因應變化,詐騙集團改以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假借律師之名義發律師函,以示其真實性和嚴重性,甚至恐嚇不繳款將會同警察查封拍賣財產,民眾多半因不懂法律而心生恐懼被騙。 法律教室:  相信不需筆者多言,大家都知道詐騙集團一定是觸犯刑法之詐欺罪。就本篇文章要提醒民眾,查封拍賣是屬於法院管轄之事項,縱使對方對你真有債權存在,也需要透過法律程序催討,故有人要查封拍賣您的財產,您個人(債務人)一定會收到法院相關文件,且法院會派書記官和執達員(有時法官會親自出馬)執行事務,所以嘍!今日有人宣稱將會同警察或親自至您家查封財產,您可以大聲回應他「騙肖耶!」,毋庸擔憂,因為警察和債權人沒有這樣大的權利可以執行。  再來要說的是陳腔濫調,如果簡訊或文件還附有聯絡電話,千萬別撥打,因為那是詐騙集團的專線,回電等同羊入虎口,建議民眾撥打104詢問銀行電話,再撥打過去作確認資訊。另外,民眾可以至法務部網站查詢登錄的律師,查明是否確有此律師,除外,縱使有該名律師,還是要撥打電話至該律師事務所確認是否有承辦此業務,以避免是假藉名義詐騙。綜上,凡事多一份警戒心,不要怕麻煩,才是上上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