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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契約一定要書面嗎?

壹、是否以書面簽訂房屋租賃契約,完全由房東及房客決定。

貳、換言之,民法並不要求房屋租賃契約之成立,非得要以書面為之不可。

參、理論上,只要房東及房客口頭上談妥,即可成立房屋租賃契約,實務上,還得要證明「租賃契約存在」這回事。

肆、因此,房屋租賃契約「最好」以書面簽訂,否則,房東或房客雖然省了「書面」這回事,日後卻省不掉「困擾」這回事。

伍、只是房東要注意一種情形:若約定租賃期間超過一年,卻又沒將房屋租賃契約寫成書面的話,民法會將這種租賃契約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契約」。這種情形,對房東的權益影響很大,必須謹慎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