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討債公司(人員)是為誰討債。 二、儘量索取留下討債公司(人員)之名片、電話。 三、善用錄音、錄影設備留下不法(暴力)討債之事證。 四、若不能和平協議解決,必要時可考慮追究不法(暴力) 討債之刑責。 五、儘量不與其衝突,以自身生命安全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