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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密碼,生日與電話號碼止步

  用金融卡提款卻常忘了密碼?以後要設或記住密碼更困難。銀行公會計劃半年內實施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準則,希望強化金融交易安全,不過,對民眾最大的影響,是對民眾設定密碼相關規定嚴格許多,生日和身分證號碼,連車號和電話號碼等「個人顯性資料」都不得設為密碼。
  銀行公會是在最近發文各銀行,要求在2月28日前回覆,是否可於半年內實施相關作業準則。依銀行公會初步定義,個人顯性資訊包括生日、身分證、車號、電話號碼、帳號及相關資料號碼,上述作業準也同時提醒金融機構應提醒客戶設定密碼,不得與個人的顯性資料相同,且密碼資訊不應書寫於實體卡片上,須定期變更密碼。
  銀行主管指出,原則上,銀行頂多會知道民眾的身分證號碼、帳號、生日和登記的聯絡電話,並沒有「神通廣大」到熟知每個客戶的車號和所有電話,因此民眾使用車號為密碼應該是行得通,但是仍要符合「英文和數字夾雜」、「不要是連續或相同數字」等重點,所以「8888」可能是好車牌號碼,卻不能用做密碼。
  不過,對於大部分民眾而言,先要想一個「使用者代號」,再想「密碼」,還都不能和自身資料有太大關係,真的可以算是一大考驗,更難的是,想完這些代號還要可以記得牢,才不會因為連續輸入錯誤而被取消交易資格。
  該作業準則也將網際網路交易分為高風險交易和低風險兩種,低風險交易,以每戶每筆不超過5萬元、每天累積不超過10萬元、每月累積不超過20萬元為限。但銀行如配合採用各種嚴密的技術防護措施,其非約定轉入帳戶的轉帳限額,可由個別金融機構視本身風險承擔能力予以適當提高。
  相關作業準則中還規定,金融機構不得使用客戶的顯性資料作為唯一識別,否則應另行增設使用者代號來識別,使用者代號不應少於六位數,且不能訂為相同的英數字、連續英文字或連號數字,客戶於申請後若未於一個月內變更密碼,則不得再以該用戶代號執行簽入,且如輸入錯誤達五次時,金融機構應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