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家庭法律 >遺囑與贈與
誰有資格寫遺囑?
  此牽涉遺囑能力之問題,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如果無行為能力,便不得寫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雖然不必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若未滿十六歲,亦不得為遺囑。所謂無行為能力係指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和禁治產人而言 (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五條參照)。因此,必須年滿十六且非禁治產人,才有資格寫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