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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中未列入之遺產,如何處理?
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規定,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
(民法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
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所以,如果遺囑中有未列入之遺產,即屬遺囑人未為處分之遺產,應依民法繼承篇之規定,定其遺產繼承人及其順序、應繼分。
發佈日期:200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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