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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僱用外勞掃除 最低罰款15萬

 又到年終大掃除時期,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天特別勸告市民,不要任意僱用外勞進行打掃,違法者最少罰款新台幣15萬元。勞工局並建議給社會福利團體的身心障礙人士一個工作機會。
 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現代的小家庭欠缺打掃居家環境的人力,在農曆年前總會找人幫忙大掃除,甚至有人為了省錢而僱用外勞從事掃除工作,但這項作為已經明顯違法,將被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的罰款;出借外勞的雇主也會被罰款3萬元至15萬元。
她說,為了確保國人的合法工作機會,發現有非法僱用外勞大掃除者,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檢舉者可獲獎金2萬元。
 另外,賴淑惠說,包括立達啟能訓練中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與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等社福團體,都針對家庭、公司行號及公寓大廈提供一般性定期環境清潔服務,勞工局建議民眾及企業行號給予身心障礙人士支持與工作機會,勞工局願意擔任轉介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