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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有限公司指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明文將股東人數降低為一人即可,免除以往常見須找尋人頭湊足股東人數之繁瑣與不法。
發佈日期:2005-04-21
延伸閱讀:
哪些人可以為股東?(未成年人?法人?政府機關?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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