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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之效力為何?**
  股東會為股份有限公司之最高意思決定機關,猶如人之大腦中樞神經,負責發號施令,其所作之決議得以拘束公司內部之各個機關及所有股東(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參照)。惟若股東會係由無召集權人所召集、決議內容違反法令、章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或召集程序決議方法違反法令、章程而遭撤銷(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則股東會之決議無法生效,自然亦不發生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