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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人數有何規定?

  因董事會屬於股份有限公司中之會議體機關,其組成董事會之董事自應有數個以上,以便多數決之行使,故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有規定,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實務上,雖可由公司視其需要而於章程規定董事人數(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五款),除不得少於三人外,為免會議時形成同數而無法通過決議,董事人數以奇數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