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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報酬如何決定?
  按公司與董事之間屬於委任關係,適用民法關於委任之規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四項),依法董事得向公司請求給付報酬,而關於公司董事之報酬如未經章程訂明時,則由股東於股東會時議定之,董事對該報酬數額,僅能接受,沒有不遵從之權利。若董事支領報酬,則依民法第五百三十五條之規定,董事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