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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金額未寫元整,有效嗎?
按票據法[$2673$]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但本法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而票據金額為支票之絕對應記載事項(票據法[$2787$]第一百二十五條),現發票人於發票時未記載完全,付款人即無從確定發票人所記載之金額,故依前揭規定,票據金額未寫元整之支票,應認該支票欠缺應記載事項而無效。
發佈日期:200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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