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債權保障 >保證契約
人事保證有無期限?
  人事保證契約係以將來內容不確定之損害賠償債務為保證對象,對於保證人極為不利,不可不設期間之限制,故爰明訂人事保證之期間及逾期縮短之規定,即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約定期間,當事人得更新之。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三年(民法[$817$]第七百五十六條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