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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假扣押之財產,債務人能否轉讓他人?
假扣押係在保全將來之強制執行,防止債務人脫產,是故,經假扣押之財產,債務人當然不能轉讓他人。
強制執行法即規定,查封後,債務人對查封物不得為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果之行為(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參照)
。若有違反者,債務人所作之行為對債權人並不發生效力,債權人依然得就查封物取償。因此,受讓財產時,最好能夠先行了解或調查該財產是否遭到假扣押,以免自己之權益受損。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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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扣押所為之查封封條能否隨意除去或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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