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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與不動產證券化有何關聯?
  所謂「不動產證券化」,是將一個或數個龐大而不具流動性的不動產,細分為較小單位並發行有價證券給投資人,達成促進不動產市場及資本市場相互發展的目標。不但有助市場活絡,增加不動產流動性,一般民眾如果買不起昂貴的不動產,透過證券化後,可以小額投資,獲得收益。   根據92年7月23日公布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不動產證券化包括兩種:「不動產投資信託」(先發行證券募集資金,再投資不動產)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先將不動產信託,再據以發行證券募集資金)。在不動產投資信託中,其發行受益證券的受託機構以信託業為限,並可採公開募集或私募方式辦理,而其所規範的資金運用範圍為不動產及相關的租賃權、地上權以及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