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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之被害人能否提起自訴?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惟須注意者,對於直系尊親屬或配偶,不得提起自訴。(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一條)。又依九十二年九月一日實施之新制刑事訴訟法,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為之(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九條第二項)。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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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之被害人能否於刑事程序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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