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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倍偷竊賠償 真的可罰嗎?

 各位是否曾在大賣場、商店中看過類似的標語,標語上寫著:「偷竊者,一律罰款該偷竊商品價格之100倍」。這句充滿警告意味的標語,確實產生了嚇阻的作用,但也只對於不了解法規的人有效罷了。
 偷竊者罰款100倍?要是偷了一包10元的王子麵,那不就要付1000元給店家了嗎?那可真是暴利阿,乾脆商店加裝攝影機,故意讓店家放空城,每天顧著抓人就好了,不到一個月就變成千萬富翁了。聽起來是天方夜譚,但也有可能實現,只要來的竊賊都是害怕坐牢且非窮光蛋類型的話。通常發生這種事,只有兩種解決方法,一個是私下和解,另外一個就是訴諸法律,前者可以花錢了事,後者則是吃牢飯。
 私下和解會由受竊商家提出賠償條件,此時在賣場上張貼的「100倍」訊息就會被提出來,能付出這樣的賠償金額,店家就不告,付不出來,就等著挨告。不過100倍的賠償對〝平民老百姓〞來說實在不合理,所以雙方大多會在民事法庭上請法官來裁定賠償金額,但前提是被竊店家願意跟你玩〝殺價遊戲〞了。
 所以,賣場上出現的罰款100倍標語,可以說是「私下和解的參考金額」,就跟政治人物告政治人物一樣,要求2000萬精神賠償,最後法官只判賠50萬一樣,只差在竊賊是沒有談判空間的,除非被竊商家還有點同情心,不將你趕盡殺絕,願意跟你協調賠償金額。
 另外,被竊商家若用威嚇、強迫的手段要求對方賠償一百倍,可能會構成恐嚇取財罪,而若是用強暴、脅迫的方式妨礙自由,有可以已經觸犯強制罪,呼籲商家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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