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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黃腔、鹹豬手至少罰1萬, 性騷擾防治法正式開罰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性騷擾防治準則」,性騷擾防治法將於2月5日起開罰,好此道者可能要注意,以後舉凡開黃腔、動手腳、展示色情圖片、故意「蹓鳥」等都可能觸法;尤其法律對於「動手動腳」的規範更嚴格,趁人來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撫摸臀部、胸部或身體隱私處者,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即須吃牢飯,不可不慎。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表示,很多男性喜歡在辦公室開黃腔、講黃色笑話;旅行團的導遊或遊覽車隨車小姐也喜歡說黃色笑話,並不是以後完全不能講,而是必須注意對方的意願。因為性騷擾的基本定義是「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如果再加上「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就已構成。亦即對方能接受就無問題,萬一對方感覺受到冒犯,開黃腔者很可能當場就變成性騷擾的加害者。像這類逞口舌之能者,其犯行如果成立,可處1萬至10萬元罰款。
 家防會官員透露,美國有一家公司經理,喜歡在辦公室裡張貼各式各樣的閣樓雜誌裸女照片,然後把女職員叫進辦公室,故意對裸女照片品頭論足,然後有意無意地誇讚女職員身材也很棒,「該大的大,該小的小」,最後被告近法院,構成性騷擾,必須支付民事賠償。官員說,這是典型性騷擾,尤其對於弱勢的部屬性騷擾,在性騷擾防治法中,特別予以重罰,「對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加以性騷擾,加重罰鍰至二分之一」,亦即最高可罰到15萬元。
 動手動腳的更可惡,有些男性與女性談話時,喜歡故作親暱,以手搭對方肩膀,甚至摟對方的腰,或拉拉小手等,只要「違反對方意願,使對方感受到冒犯之情境」都構成性騷擾;如果趁其不備,迅速親吻、擁抱、甚至觸摸對方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的地方更嚴重,只要對提出告訴,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10萬元以下罰金,警告「凍未條」的男性,千萬別造次。
 罵人也會構成性騷擾。曾有一位地方法院書記官辱罵另一位女書記官是「只會生小孩的母豬」;還有一名男子被女同事責備亂開黃腔反擊說「你不黃?不黃還會跟老公生小孩?」內政部官員說,類似這種話,將來都構成性騷擾,最好別逞口舌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