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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有無暫時停止執行之方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之二規定,依本條例所處罰鍰裁決或裁定確定,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不停止執行(強制執行法第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