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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與補稅
收到繳稅通知,發現金額計算錯誤,如何救濟?
稅捐稽徵法第十七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
發佈日期:0000-00-00
延伸閱讀:
收到補稅通知,提起稅務救濟時,可否暫時不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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