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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調解應否付費?

  按調解之目的在於息訟止爭,為使有需要者皆能接受調解,擴大調解之功能,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故除非調解事件有必要由調解委員現場勘驗,藉以查明事實,因此所需必要之費用應由當事人支付外,否則聲請調解一律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