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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
何謂存證信函?
依郵件處理規則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掛號信函交寄時,加付存證相關資費,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方式繕寫,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者,為存證信函。
發佈日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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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是什麼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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