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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陸簽立合同應注意之事項
基於《合同法》之規定,台商在大陸簽立合同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確定合同相對人資質。 相對人為公司或其他企業的,應注意該企業是否依法成立,核查其營業執照(如可行,並應核查其章程或合夥協定),瞭解簽署本合同是否超越其經營範圍,並瞭解該公司簽署合同是否已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或合夥人授權、簽署人是否為法定代表人或有權代理人。相對人為政府機關的,應注意其簽署合同的行為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等強行法的規定。 (二)注意簽約程式。 一般合同的訂立程式為經雙方要約、承諾達成合意時起成立生效。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應辦理相應手續,此類合同主要包括技術進出口合同等。 (三)注意簽約內容。 (1)應注意合同是否包含違法條款。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者,無效。 (2)詳細擬訂合同主要條款。不僅需注意合同主要給付條款的可操作性,亦應注意擬定詳細的解除權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應盡可能採用違約金條款以避免損害賠償計算上的不確定性。應載明爭議解決方式及可適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