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庫 >大陸法律 >台商經營
大陸律師可以爲台商提供什麼服務?律師收費有無標準?應如何選擇合適律師?
《律師法》第28條與《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大陸律師法律服務收費的法律規範基礎。根據其規定,大陸律師可以提供下列服務: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託,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律師法第28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耗費的工作時間;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準等。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選擇律師時,除注意瞭解其職業履歷等個體事項外,應注重根據所需服務種類選擇具有相應專長的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目前大陸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正趨於細分,尤其在證券業務、建設工程業務、國際貿易業務、海事海商業務等方面已有若干專業所、特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