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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SARS被隔離,薪水怎麼給?
報載勞工因SARS被隔離期間,勞工薪水之給付又有新版本,從最初之「無給」防疫假,改成「有給」公假,如今又有意採取雇主可不必給薪的「公假」,但勞工可依勞保投薪資向政府申請補補助。 法律教室: 依據SARS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只要經衛生機關認定應強制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或「隔離治療」者,其任職的公私立機關、學校、團體應給予公假,接受強制隔離者,政府「得」給予補助。目前政府擬採取雇主可不必給薪,但須依勞保或就業保險的投保薪資,直接將十至十四天強制隔離期間的薪資補貼勞方。此乃為降低雇主反彈所採之折衷方案,但目前尚未定案。但可質疑的是,可能與勞基法規定不符,蓋暫行條例強調的是隔離者享有公假,至於有給或無給問題,有勞工身分者,應回歸勞基法的適用,其結果勞工領到的錢可能比原來薪水低許多,故尚有討論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