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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津、南方資訊 618下市〈本篇報導由陳仁豪律師法律解說〉
台灣證券交易所日前公佈久津、南方資訊將於六月十八日終止上市。兩家公司因陸續發生退票,四月十一日遭票據交換所列為拒絕往來戶,證券交易所依相關規定報送證期會核准股票下市,並經主管單位正式核准。 法律教室: 上市: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四條: 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合於下列各款條件者,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 設立年限:申請上市時已依公司法設立登記屆滿五年以上。但公營事業或公營事業轉為 民營者,不在此限。 二 資本額: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六億元以上者。 三 獲利能力:其個別及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規定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之營業利益及 稅前純益符合下列標準之一,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者: (一) 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年度決算之實收資本額比率,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均達百分之六 以上者;或最近二個會計年度平均達百分之六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之獲利能力 較前一會計年度為佳者。 (二) 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年度決算之實收資本額比率,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均達百分之三 以上者。 四 股權分散:記名股東人數在一千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股東人數不少 於五百人,且其所持股份合計占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滿一千萬股者。 前項第三款合併報表之獲利能力不予考量少數股權純益 (損) 對其之影響。 科技事業可適用第五條之規定: 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之明確意見書,合於下列各款條件者,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 申請上市時之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 二 產品或技術開發成功且具市場性,經本公司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之評估意見 者。 三 經證券承銷商書面推薦者 四 申請上市會計年度財務預測、最近期財務報告及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之淨值不 低於實收資本額三分之二者。 五 記名股東人數在一千人以上,且其中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股東人數不少於五百人 者。 國家經濟建設之重大事業可適用第六條或六之一條之規定: 第六條: 申請股票上市之發行公司,屬於國家經濟建設之重大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並出具證明文件,合於下列各款條件者,同意其股票上市: 一 由政府推動創設,並有中央政府或其指定之省 (直轄市) 級地方自治團體及其出資百分 之五十以上設立之法人參與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