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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新涉嫌掏空資產,將受理民事求償〈本篇報導由陳仁豪律師法律解說〉
報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決定,紐新企業董事長陳仲儀等人涉嫌掏空公司資產、違反証券交易法被提起公訴,即日起將受理投資人進行民事求償。   保護中心說,需達20人以上投資人提出申請委託,保護中心才能提出團體訴訟。如果此次公告期間屆滿,但登記求償投資人不滿20人,將另以提供法令諮詢等方式協助投資人主張權利。 法律教室: 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保護機構為維護公益,於其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對於造成多數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受損害之同一證券、期貨事件,得由二十人以上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授與訴訟或仲裁實施權後,以自己之名義,起訴或提付仲 裁。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得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或詢問終結前,撤回訴訟或仲裁實施權之授與,並通知法院或仲裁庭。目前依本法所設立之保護機構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