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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改裝車牌,小心被罰〈本篇報導由李清輝律師法律解說〉
許多年輕人為求追求新鮮刺激,將車牌外觀改裝,加裝霓虹燈外框〈燈泡〉、同步閃光器等,認為又炫既酷。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這將違反「淨牌專案」規定,將處罰兩千四百元至四千八百元,千萬不可輕易嘗試。 法律教室: 其實改裝車牌,[$301638$]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定有處罰規定,其規定損毀或變通汽車牌照、塗抹汙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金,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更正。所以要酷有時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