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AV女優登台打工,遭檢舉違法〈本篇報導由陳仁豪律師法律解說〉
台北市議員王育誠檢舉來台工作的日本AV女優草風純沒有工作許可證卻以「合法入境,非法打工」來台表演,且踰越表演尺度,有違善良風俗,台北市勞工局表示,經蒐證後,確定這名日本女星事前未申請工作許可證,已明顯違法,將依就業服務法對雇主及這名女星處以罰鍰。另外勞工局和警方蒐證動作,讓此項表演「收斂」許多,已達到「嚇阻」效果。
法律教室:
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除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亦即外國人僅得在其雇主已替其申請工作許可證並獲許可後,始可在國內工作。又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雇主部分: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違反第四十四條或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AV女優部分: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違反第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發佈日期:200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