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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盜賣股票,營業員被緝獲(本篇報導由周瑞鎧律師法律解說)
報載警方調查,三十九歲胡姓男子、住台中烏日鄉,是某證券台中分公司資深營業員,疑因股票套牢、債台高築,利用與兩名股市大戶熟識機會,佯稱幫他們操作股票,經取得信任後,逐步盜賣股票,去年九月間因客戶起疑、棄職潛逃,事後公司清查,他涉嫌盜賣兩名客戶共一億四千多萬元股票。 法律教室: 依據報導之事實,胡姓男子利用與兩名股市大戶熟識機會,佯稱幫他們操作股票,經取得信任後,逐步盜賣股票,其涉嫌之犯行可能有背信、詐欺等罪,但是背信罪部分,因該罪於刑法上為一般的違背任務之犯罪,若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他人交付財物或取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則應成立詐欺罪,不再論以背信罪。